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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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旨在列出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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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日期 | 执行死刑地点 | 执行死刑方式 | 死刑犯姓名(原身份) | 性别 | 国籍/户籍 | 民族 | 出生日期(终年) | 案发日期(案发时年龄) | 致死案件 | 致死罪名(认定数额) | 一审判决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终审判决/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死刑核准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交付执行死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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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6日 | 玉林市 | 姚付健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71年2月9日(39岁) | 2009年3月18日 | 认为小姨子梁惠居鼓动梁远超与其离婚,为此而怨恨梁惠居并多次与梁惠居发生争打。案发当晚,梁惠居驾驶二轮摩托车至容县石头镇石头圩上的“丽超影音店”门前路段,正准备停车时,姚付健持一根木棍冲上,从后面朝梁惠居的头部打了一棍,致梁惠居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在梁惠居倒地后,姚付健又用木棍朝梁惠居的头部连打了两棍后被群众当场抓获。梁惠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月6日 | 玉林市 | 甘德盛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70年5月10日(40岁) | 2008年2月11日 | 抢劫出租车司机吴家燕,用驾驶座的安全带勒住吴的颈部,直至吴家燕死亡。甘德盛杀死吴家燕后,将吴家燕的尸体移到车的副驾驶座上,驾车往南宁市宾阳县方向逃窜,后将吴家燕的尸体丢弃在南梧二级公路王灵高速公路出口往宾阳县黎塘镇方向约1200米处的一个排水涵洞内,并取走吴家燕身上的金戒指1枚(价值470元)、金耳坠1对(价值460元)及放在车内仪表台上的摩托罗拉牌W375型手机1台(价值299元) | 抢劫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月7日(公布日期) | 成都市 | 注射 | 邱文吉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2007年10月 | 在投保了巨额保险后,预谋诈死骗保,他伙同何现兵、毛光华,在锦江区人才市场以招工名义雇了一名与自己相貌、身高相似的农民工后,将其勒死。然后,3人将受害者扮成邱文吉的模样,造成邱文吉被杀害的假象,并抛尸路边,意图以此骗保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月7日 | 邵阳市 | 枪决 | 张礼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2008年8月4日 | 出于欲与被害人张某某(殁年31岁)发生性关系的邪念,藏匿在张某某上下班必经山路边的玉米地。当张某某行至该处时张礼明从玉米地里窜出抱住张某某,遭到张某某反抗,张礼明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石头朝张某某的头部连砸数下,将张某某砸倒在地。后张礼明发现张某某还在动弹,又捡起一块石头继续击打张的头部,致张某某因急性脑功能衰竭而亡。在确认张某某已死亡后,张礼明侮辱张的尸体,尔后藏尸于路边杂草中。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月7日 | 绵阳市 | 刘国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4岁 | 2004年4月19日、2007年1月3日 | 分别在遂宁市船山区和绵阳市三台县街头、酒吧滋事,因口角杀死两人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月7日 | 绵阳市 | 王开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2岁 | 2009年9月24日 | 撬门入室行窃败露,持刀捅刺沈某、李某某夫妻,致沈某死亡,李某某受伤 | 抢劫罪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4月14日[1] | 廈門市 | 注射 | 毛苒 | 女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5年11月25日(25岁) | 受外籍男友“OBI”指使,伙同他人走私3.3千克海洛因 | 走私、贩卖毒品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4月14日[1] | 廈門市 | 注射 | 朱治春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9年2月2日(22岁) | 通过尾随方式抢劫杀人,劫得一部手机和600元钱 | 搶劫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4月14日[1] | 廈門市 | 注射 | 李志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8岁 | 因工友追讨买烟剩余的1元,用洋镐将其砸死 | 故意杀人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4月14日[1] | 廈門市 | 注射 | 吴开学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29岁 | 没钱付嫖资,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割断了卖淫女颈部动脉 | 故意杀人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4月14日[2] | 固原市 | 注射 | 马小梅 | 女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回族 | 1991年9月14日(19岁) | 2010年1月12日 | 马小梅怀疑男友张某与马某关系暧昧而怀恨在心,为报复张某,遂产生杀死马某的念头。2010年1月12日,马小梅购买了一只塑料壶并到加油站买了10元钱的汽油,存放在一家汽车配件商店。第二天马小梅在上晚自习时随身携带一把单刃刀,并购买了打火机。当晚马小梅提前离校,在学校附近路口等到下晚自习回家的马某,骗其到汽车配件商店取存放的汽油。马小梅拿上汽油后,与马某一起行至西吉县南环路葫芦河二桥附近一涵洞处,乘马某不备,持刀朝马某的左、后颈猛刺两刀,后又将所带汽油浇在马某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 | 故意杀人罪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刘赘衡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59年2月28日(52岁) | 2010年7月30日 | 刘赘衡因经营亏本,无端迁怒他人,并产生以爆炸方式炸死迁怒对象彭某及其所在的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报复他人和社会的念头。2010年7月30日下午,刘赘衡携自制遥控炸药装置窜至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趁工作人员开会之机,将炸药放置在会议室门外墙边。当日16时39分许,刘赘衡遥控引爆炸药,致被害人彭某、罗某某两人当场死亡,另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刘赘衡引爆后趁乱逃离现场。8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全州将刘赘衡抓获。 | 爆炸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申晓彬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5岁 | 1996年9月3日 | 因考试不及格,被学校决定留级。案发当晚,申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和衣服放进牛仔旅行包,敲门进入校教务处副处长刘某家。在要求刘帮自己处理留级的事情被拒绝后,申朝刘胸部刺数刀。随后,又将呼救的刘的9岁女儿砍死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瞿学林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邹飞跃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成旺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陈程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曹小胜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2岁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周杰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李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故意杀人、抢劫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黄友色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5岁 | 实施爆炸行为,致人死亡。 | 爆炸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雷冠兰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刘汉泉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严磊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刘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29日[3] | 长沙市 | 枪决 | 谢麓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11年12月30日 | 贺州市 | 枪决 | 黄文科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2009年4月8日 | 因其父亲黄作林与其生母黄仕云离异后财产分割以及出租土地受益分配等问题,与黄作林产生矛盾。案发当晚,黄文科来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沙田镇黄作林处,欲偷听黄作林、杨群英夫妻之间的谈话,被黄作林发现,两人在门口发生打斗。黄文科踢倒黄作林,从地上捡起一根锄头柄猛击黄作林头部数下。杨群英闻声出门,见状逃回房内。黄文科追入房内,用锄头柄先后打击杨群英及其子黄兆宇头部,将二人打倒在地。黄作林、杨群英、黄兆宇分别因颅脑损伤而死亡。黄文科唯恐三被害人未死,又从房内找来电线、橡胶带,分别在三人颈部缠绕打结,致三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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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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